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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你。。
wk.hoo 發表於 2009-7-17 10:32 PM
我也知道你大过我啦。。就是几岁??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果度比较平静  好少吵。。。。。。
engchang 發表於 2009-7-17 10:35 PM
你就是说这里很吵啦??有几吵啊??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不知道哦。。。哈哈
香港本地的
ReeNY 發表於 2009-7-17 10:38 PM
试看用www3看看!我觉得不会慢哦!
~~~~火爆+神经+头疯~~~~
我也知道你大过我啦。。就是几岁??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17 10:39 PM
知道大过你就可以了。。真实的就有机会同你讲。。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无架啦,节食啦,戒酒啦
lhy92725 發表於 2009-7-17 10:35 PM
叫他戒烟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节吃就可以的。。酒没饮的咯。。
wk.hoo 發表於 2009-7-17 10:37 PM
节食之余还要做运动喔,跑步啦
條骨都無佐lu
平均速度咯。。
wk.hoo 發表於 2009-7-17 10:36 PM
看你的样子应该不会那么乖跟平均速度咯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节食之余还要做运动喔,跑步啦
lhy92725 發表於 2009-7-17 10:41 PM
他比我还勤力的啊!
~~~~火爆+神经+头疯~~~~
女生是四个月!男生三个月就可在捐啦!
dicksonkhan 發表於 2009-7-17 10:37 PM
两舅甥都爱捐血。。
节吃就可以的。。酒没饮的咯。。
wk.hoo 發表於 2009-7-17 10:37 PM
你没喝酒??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女生是四个月!男生三个月就可在捐啦!
dicksonkhan 發表於 2009-7-17 10:37 PM
是这样的咩??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节食之余还要做运动喔,跑步啦
lhy92725 發表於 2009-7-17 10:41 PM
已经跑番了。。仲是一个星期跑三至四日。。每次一个钟。。。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两舅甥都爱捐血。。
ReeNY 發表於 2009-7-17 10:42 PM
是吗?我不知道啊!我是去国家血库捐的。对我比较近!
~~~~火爆+神经+头疯~~~~
不知道哦。。。哈哈
香港本地的
ReeNY 發表於 2009-7-17 10:38 PM
这个??? http://www3.tvboxnow.com/thread-705131-549-1.html
人与人的相遇是一种缘分,也可以说是命运的安排。。
看你的样子应该不会那么乖跟平均速度咯
ForeverEver 發表於 2009-7-17 10:42 PM
哈。哈。。100至110咯。。叫唔叫平均啊??
我没唔开心,只是唔会开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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