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就业常识
雇工准则
标准工作时间:加拿大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超时必须获得补偿 经理级人员不受超时规定
休息时间: 雇员每连续工作五小时后,至少有30分钟的休息
工资发放及扣除: 至多每半个月发一次薪水,并且不得迟于 该段时间后的8天,两次发薪间隔不得超过16日 发放薪水时,会强制扣除部分金额,用于保险和预付税款
失业保险(UI): 加拿大人因为失业,患病或生育而不能工作时,可透过全国性的失业保险计划(UIC)获得 临时的收入。此保险供款在薪金中扣除是强制性的,可获保险者须已交纳此项供款达20周 以上
退休金计划: 加拿大雇员均须透过薪金扣除供款参加此项退休金计划(CPP)。此计划为全国除魁北克以 外的公共保险计划,旨在令参加者于退休,伤残后仍有收入。魁北克有自己的退休金计划 (QPPF)
假期与薪金: 凡是全职工作人士于工作一年后可得两周(10个工作天)有薪假期。经过连续工作5年后, 每年可获有薪假期3周
一般假日: 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共有61天。其中52天为周日,9天为其它节日,加上周六的假期,实际的节假日至少有113天。
另9个节日为:
元旦 1月1日
耶酥受难日 复活节前的星期五
复活节次日 复活节后的第一个星期一
维多利亚日 5月24日
加拿大日 7月1日
劳动节 9月1日
感恩节 10月份第二个星期一
停战纪录念日 11月11日
圣诞节 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