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4人全部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日上午9点,资阳市中院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犯抢劫、故意杀人、强奸、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被告人何小峰、何泽明、蓝勇、刘吏辉4人“执行死刑令”,笼罩在6个受害人亲属心头近1年的阴云,终于开始消散。上午10点,伴随着几声枪响,4个罪恶的灵魂终于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这4名伏法者犯下了近10年来四川罕见的恶性刑事案件。去年11月23日晚至12月6日,他们在资阳、成都、宜宾疯狂流窜作案,专门找单身背包女子、驾车者实施抢劫。得手后,还残忍地将受害者杀害并焚尸。作案6起,6人遇害,其中5名受害者为女性。) k* y: U% p5 @6 |
今年8月9日,省高院对4人进行了二审宣判:何小峰、何泽明、蓝勇、刘吏辉四人行为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分别构成了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同时,何泽明、刘吏辉曾有过犯罪经历,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后,法院决定4人全部执行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后,省高院将判决结果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时,还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作出了赔偿316119.23元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