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三個人出了$120....其中有$20去到兒子那裡......而老闆是收了 $150(原本) - $50(退回) = $100 而已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hank you
呵呵,(150-50)/3+10本来就不等于40,也就是说退30元钱后其实每个人的住店成本是43.333……,这样43.333……X3+20=150
) J- x) V, y' O* s6 ~* B# |$ k
) f/ M& C( x' z  A# E7 d% x公仔箱論壇[ 本帖最後由 晓碧 於 2008-9-15 10:58 PM 編輯 ]
人生追求的是希望,得到的只有回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