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河南商丘22岁男子身体突然起火并严重烧伤其同居女友,目前2人在医院观察,男子口不能言。
据悉,2人均是当地一所学校的学生,女子今年18,在外面租房住已经有一段时间。女子告诉医生,13日下午,她和男友上完课后回到出租屋,觉得没啥事就开始做爱。正在高兴时,她突然觉得下体越来越热,而男友也是面部表情复杂,说不出话来。拔出来一看,只见男友生殖器通体发红热的无法靠近,不一会儿便变成一根焦炭了。于是立即打急救电话。到医院后,医生证实,男子确实是阴茎自然起火基本报废,女子下体已被灼伤。女子透露,2人迷恋做爱,且男友喜欢喝高度白酒。医生则表示目前起火原因不明,但可能是一起人体自燃现象,也许与男子常喝酒有关。
在世界上,人体自燃现象十分罕见,但也事实存在,有很多人都是自身突然起火然后烧个精光,侥幸存活的很少。在大陆这是首次。
身体自燃在中古世纪一直被视为上帝的惩罚或巫术,遇害者与一般火灾中的死者有颇大的分别,普通火灾中的死者即使在猛烈的大火中,只会是外层皮肤烧焦,自燃的死者却只剩下四肢未端,其余都烧成灰烬,包括骨骼及内脏,估计温度需要高达千度,高温并需维持一段长时间。尸旁的家具和墙纸只有轻微损毁,明显与一般火警不同,专家估计火舌只有半米至一米高。
更奇怪的是,这样大火邻居却通常不会发现,死者更不会发出求救在多数的个案中,死者多是独居老人、肥胖及酗酒,另外,在发现尸体的地方通常会被一层湿润的油烟覆盖,残留难闻气味。到底(自我燃烧)是魔鬼的罪证,还是上帝的惩罚呢?普通火灾如何严重尸体都只会表面烧焦,而非化成灰烬如有兴趣知道一些个案的详细资料或者更多的有关图片及自燃原因……
自燃案例
人体自燃的事例最早记载於十七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二十世纪,事例多达二百余宗,以下是其中数宗详细事例:
1、最早期的完整记录在中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个案,是法国人雷尔於一八三零年第一篇有关人体自燃的论文,记录了一六七三年巴黎一名嗜饮烈酒的贫妇,一天晚上,睡觉後神秘地自燃死,被发现时只遗下头部和手指,其馀部份则烧成灰烬。
2、少数生还者在中1966年(宾夕凡尼亚州)Dr. John Bentley一七七六年十月罗棱萨学报,一个名叫巴塔利亚的医生,记载了他曾为一个少数自燃案例的生还者治疗的记录:一天,意大利教士贝多利在姊夫家中祈祷时,突然着火焚烧。目击者说贝多利独自在房中祈祷,过了几分钟,突然传出教士痛苦的呼叫声,家人察看时,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被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後熄灭了。次日,他被送到巴塔利亚医生处检查,医生发现他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肩膀至大腿,皮肤同样损伤,最严重的右手,更开始腐烂。在四天的治疗里,贝多利一直发烧,全身抽猝,不断呕吐,陷於谵妄状态,最後在昏迷中死去。最可怖的是贝多利在死亡前已发出腐肉似的恶臭,而且有虫从他身上爬出来,他的指甲也脱落了。奇怪的是,他的衬衫虽然烧成灰烬,袖囗却完整无缺,衬衫和肩膀间的手拍亦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帽子完全焚毁,头发却一根也没有烧焦。
3、第一次科学调查在中1951年(佛罗里达州)M.H.Reeser在佛罗里达州圣彼德堡(St.Petersburg, Florida),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房东卡本特太太(Mrs. Pansy M. Carpenter)转交一封电报给她的寡妇租客里泽太太(Mrs. Mary Hardy Reeser),然而房门的把手把她烫着在两名油漆工人的协助下,他们把房门打开,发现房内布满浓烟,一股热力正不断涌出,後来,消防员到达检查,发现地板上有一处直径四尺长的烧焦痕迹,而原有一百七十五磅的里泽太太,只剩下不到十磅的残骸,包括一个烧焦了的肝脏、一只仍然穿着鞋的脚、一个缩小的头颅和一堆灰烬,四尺以上的天花和墙壁都铺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四尺以下的则没有,除了里泽太太所坐的椅子及旁边的茶几外,其馀家具并无损毁,一份在不足一尺外的报纸更安然无恙。这个案是一个重要案例,因为它是首宗以科学方法去研究自我燃烧的案件,包括FBI、病理学家、研究种火的专家及当地消防部门亦介入调查,在往後的调查,他们否定了漏电、涉及化学剂、闪电、自杀及谋杀等可能,最终当局亦承认调查失败。然而值得留意的是里泽太太的儿子里泽博士、媳妇和卡本特太太证实最後一次见死者时,她曾服食两片安眠药及抽烟。1964年(伦敦)工作人员正在清理尸体
自燃解释
事实上,人并不会无故着火的。所以在过去,科学家提出过多种引发自我燃烧的可能牲,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1、肠内气体容易燃烧。
2、某些完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於空气中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完素之一的phosphorus。
3、闪电引发自燃。
4、某些不活跃的化学品与其他物品混合会引起爆炸。
5、静电产生的火花,在某些情况下可引发自我燃烧。
然而,事实证明上述假设仍有很多漏洞,即使喝了大量白兰地的胖子接近火源也不会着火;医生亦质疑水份含量如此多而脂肪少的人为可无故起火;另外实验亦证明,即使把一只浸在酒精中一年的老鼠点着,外皮虽然会腾起烈火,肌肉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却依然不会严重焚毁。此外,专家亦质疑在酒精浓度足够引至自燃前醉酒者早会死於酒精中毒。
至现时,(灯芯效应)(wick-effect)是一个最有力、有证据及实验支持的解释:在大多数案例中,科学家均发现有不同的体外火种来源,包括腊烛、油灯、火炉、烟头等,绝非无故起火,衣服则成为助燃物,火种因意外烧着助燃物,高温把人体内的脂肪及骨骼中的黄骨髓溶化,脂肪慢慢渗入燃着了的衣服,提供新的燃料,给果不断燃烧,肌肉、内脏及骨骼在长时间燃烧下最终烧成灰烬。
不久前,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一个节目中拍摄了一次有关(灯芯效应)的实验,科学家用一只死去不久的猪来进行(因为猪的脂肪比例与人类相若),以毛毯包裹,然後以少量电油把毛毯烧着,结果他们相当成功地模仿到人身自我燃烧中的特征。在接近六小时的燃烧过程中,温度维持在七百至八百度,火舌约一米高,这正好解释为何残骸附近的家具并没有焚毁,却溶化旁边的塑胶用品。另外,浓烟亦将四周的墙壁熏黑,在多宗记录中的黄色液体估计是未燃着而溶化了的脂肪(因缺乏助燃物),科学家相信自燃个案中的死者通常四肢会完好无缺是因为四肢脂肪较少,所以没有烧成灰烬。这理论亦正好解释为何过往有八成死者为女性,相信是因女性皮下脂肪有较多(更多百分比的案例是发生在肥人身上),一切与自燃案件中的特徵相似。另外,不少案件牵涉到老人和好酒的人是因他们晕倒或醉酒,所以无法发出求救、呼叫。然而,亦有少数案例发生於饮食有度、瘦削和年青人身上,则未有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