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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與價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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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1 n$ l. N+ J4 F1 Bos.tvboxnow.com然而在上述之情下,中國之知識份子之社會中,卻逐漸流行一種思想和意識,去為這種情形辯護,這卻是我認為最不能容忍的.我之本文之目標,亦主要在針對此種逐漸流行之思想和意識,說幾句話.因此種思想和意識,乃有若干學術觀點為根據之一套道理的.這須費一點力氣,並涉及一些理論上的問題,才能加以駁斥,並使大家於此,有一正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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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s- Y. {7 x- H# p! ^& }7 d此逐漸流行的思想和意識,所依之一套道理,簡單說即:在今日世界文化發生急刻交流的時代,一切民族之文化與社會,都不能免於發生若干變遷.一些傳統的風習之不能保存,原是自然亦必的事.我們分明可提出種種理由,說中國人之不能保持住其傳統文化、語言,及其他社會風習,乃因其不能適應時代,故只有逐漸改變.又中國人今已勢不能保守其過去之一切.如中國人現亦不拖辮子,人亦多穿西裝,赴西式宴會.如這些事我們可以作,則其他合時代潮流的事,亦可以作.而隨勢所趨,以致不用中國語言交談,亦無不可.因語言不過一交談的媒介工具,只要能達意,任何媒介工具都可以;而且任何傳統風習,皆無絕對不能變之理由,亦不能指出變到何處,即至不能再變的界限,因而語文亦未嘗不可變.而依現代之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歷史學家、人類文化學家之觀點來看,一切民族社會,人文風習上的任何變遷,都有人之心理上、社會上、歷史文化上之原因,與其如何變遷之法則與方向,可供我們之研究與了解.思想家與學者之任務,亦即在隨其所了解,而順此變遷之方向,而不斷的自求進步,與之相適應;更絕不當留戀已過時代的東西,自甘保守,逆時代之風勢所趨,以為時代所淘汰.而現世界之時代潮流,即人類文化之大融合.故此中國人之喪失其原有之社會風習,文化語言,紛紛改變國籍,正是中國人之打破其狹隘之國家民族觀念,以迎接此人類文化之大融合,而達到人類未來時代之天下一家之準備,並正所以使中國人躍進為世界人之第一步.因而我們上述之慨嘆不僅是主觀的,而且是我們之頑固保守,而反進步之表現.公仔箱論壇: e; |* o" k3 y- N# m' i) p;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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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之一套說法,如果一個人在內心中真加以信仰,依之而行,其在道德上無可非議.此上已說.但如視之為真,加以宣傳,以使之逐漸形成一流行的思想和意識,則萬萬不可.此一套說法,雖表面看來,亦未嘗不可持之於故,言之成理,不無是處;但真要依理而說,實則毫無是處.照我看來,提出這些理由,以逐漸形成上述之流行的思想和意識之知識分子,如非以這些理由,文飾其精神的墮落;即由其對社之風習、歷史、文化,與個人、民族及普遍的人道、其間之關係,與所謂保守、進步之意義,一無真知.本來我們對中華民族今日所表現之一切事實,原皆無可責難,而只視為一悲劇.但對於此種知識份子之托名於學術上之觀點,對一切悲觀的事實,都加以理由化,持潮流之時代風勢所在,皆為合理;並加以迎合,即為進步之論,以推波助瀾者,卻絕對不能加以原諒.順此逐漸流行之思想與意識,再發展下去,不僅是使中國人不成中國人,亦使中國人不真成一個人,更不配成為天下一家之世界中之一份子,而將使中華民族淪於萬劫不復之地.所以我們不能不對之作一鄭重的駁斥.os.tvboxnow.com7 q# C* A8 b5 h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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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上文所述之諸理由以抹殺我們所說之悲劇的事實之存在者,其根本錯誤,在其將自己所屬之民族語言、歷史、文化、社會風習,以及其原來生活的方式等等,都全部化為一客觀外在的東西來看,而視為種種外在而客觀之社會歷史文化之原因與法則,所決定者;因而人只要隨此變遷之方向、潮流風勢而轉,皆為進步;且以凡進步皆是,凡保守皆非.簡言之,即以時代之風勢之所在,即是非標準、合理不合理之標準之所在.此根本錯誤,在其忘了我們自己所屬之民族等等,都永不能真正化為一外在客觀的東西.此乃我們生命之所依所根以存在者,即我們之性命之所在,而不只是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歷史學家、文化人類學家,所研究、觀察、了解之一客觀外在的對象.以保守與進步二者之是非來說,如進步只同於變遷,則進步並不必即是,而與進步相對之保守,亦未必非.欲定何種進步為當有之進步,何種保守為當有之保守,必須先另有一是非、價值之標準;而此標準之建立,卻只能依原則或依理由而建立,而不能依事實或時代風勢而建立.方才我們說到要先定社會文化等之是非價值之標準,讀者一聞此語,必知其為至難之事.對此問題,中外古今之宗教家、道德家、哲學家、文學家,都各有其說,而一直相爭不決.要提出我們之所定者,亦須千言萬語,尚不必能使人加以了解而信從.但在此文中,我卻可提出一新意思.即正因此是非價值之標準之難定,而一是非價值之標準,即成了確定不移.即除非我們確知我們原來生活存在於其中之歷史文化、社會風習,及其他生方式之無價值,確值不得我們生活於其中,我們即無理由說:離之以存在以生活;因而不離之以存在生活即是、而應當,離之而存在生活,即非、而不應當.我們將以此標準,來維護當有的保守與進步,而代替以隨時代風勢轉即為進步之論.此標準如應用於生活上之一例,即:除非我們真知英語,在語言之表達力量上,斷然超過中國語言,確知中國語言之價值,低於英語,則我們是原說中國話,而生活存在於「此中國話之運用」中的人,則我們至少應在家庭中或與中國人交談時,說中國話.同樣我們在無自覺的價值上之理由,以改變我們之任何文化生活方式、社會生活方式、日常生活方式時,我們都不當改變我們之原來的生活方式.此即所以維護保守.然亦維護當有的進步.因我們真有自覺的價值上之理由時,亦可改變原來之一切.此有如我們無理由以遷居時,我即不當遷居,決不因鄰居遷移而隨之遷.然我們真覺舊居無再住之價值時,我們亦可遷居.此中之要點,在人之生活方式之一切改變,必須有自覺的價值上之理由,然後才可說是進步;至於人之一切保守其生活方式而仍舊貫之事,卻另不須自覺的價值之理由.因而一切無自覺的價值上之理由之求變遷求新奇,即本身無價值而不當有,而其「無理由」,亦即其無價值而不當有之理由.此即偏在維護一切自然的保守,而破斥以新奇變遷即進步之說.由此而我們又引出一我們生活上之是非或應當不應當之原則,即凡無自覺的價值上之理由的一切生活上之忘本而失其故常之事,皆為不當有而無價值者.而一切不忘本不失其故常之事,即一切保守之事,則另不須有自覺的價值上之理由.只須人無自覺的價值上之理由加以改變,即可為其應當而有價值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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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此理論,似乎甚奇怪.因我們主張變遷、務新、改作,須自覺的理由,而保守不須自覺的理由,而即以無理由以變遷而務新改作,為當保守之理由.此明係依於不平等之論點,以論此問題,而偏在達到維護保守之目標.人很容易會問:既然務新改作,須有自覺的價值上理由,何以人之保守,不須價值上之自覺的理由呢?如我們不知英語在價值上高於中國話,即不當對家人說英語,則我們亦不知中國話於價值上高於英語,何以不說:我們亦不當說中國話呢?如只因我們原說中國話,則不過習慣問題.習慣可改,則我何嘗不可改而皆說英語,或使全人類皆改說英語,以使人類之語言統一呢?以此推之,一切我們文化生活方式、社會生活方式、日常生活方式,亦皆只為習慣.我們之習慣於我們之原來之一切,既不必自覺有價值上之理由,我們為不可逐漸皆加以改變呢,而無所不可呢?上帝或自然生我,又何嘗先注定我必依我今所習慣者以生活呢?公仔箱論壇+ D- n" E4 O6 W& @6 Z8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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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正視.這並不全是一理論的遊戲.這問題逼至根本點,關係於一切人類之不同的民族之文化語言社會風習生活方式之存亡問題,不能輕心滑過.若依上段問者之說,推類至盡,即人之生活於任何生活方式中,皆無不可.而一切保守其原來之語言文化社會風習之事,皆只是人之習慣而已.因而除非我們亦先有自覺的價值上之理由,以從事保守,則一切保守之事,原可有可無,亦無一定是非,或當有與否之可說.然而照我們的意思,此中之義理,大有曲折,並不如是簡單.人之是否保守其語言文化社會風習,似習慣上的事,而實非只為習慣上的事.此乃亦關係於人對自己之生命存在之所依所根,是否真實的加以自覺的問題.我們於此首須認清,人之生命不是只依其抽象的可能而存在,而是依其真正的現實而存在.上帝與自然,可生我於任何社會,任何地區,此只是我之未生以前之一抽象的可能.但在此抽象的可能中,我並無真實存在的生命.我之真實存在的生命,乃存在於我之生為中華民族之一分子,並受中國之語言文化社會風習之教養而成;而此一切教養,與我所自生之中華民族,即與我之生命存在不可分.我之是否自覺此我所自生及一切教養之存在,即與我之是否真自覺我之生命存在,是人、是我,皆賴於此我心靈的自覺.此義我們亦講過千百次.由此而一切中國人之不能真實自覺其所自生與所受之教養,為其生命存在之所依所根,而與其生命存在不可分者,皆不是一真實的中國人,其有其真實的自我者;而只是一尚未生之上帝或自然中之抽象的可能的人,亦而只具抽象的可能的我者;即亦實非人、非有其自我者.反之,如我今能真自覺我所以生及所受教養,為我之生命存在之所依所根,而與我之生命存在不可分;則在我真肯定我之生命存在之價值之一念中,即必然已肯定中華民族及其語言文化社會風習,對我之生命存在與所受教之價值,以及由此教養所成之我之一切原來之生活方式之價值.因而除非我有自覺的其他價值上的理由,對此一切加以改變;則順此肯定,依我所受之教養,而保持原來之生活方式而行為,其本身即已是依於一自覺,而已為有價值的.此中並非必須另待於專家學者,依於任何哲學科學之文化理論,先抽象的分析思維出,我們所受之教養與原來之生活方式之何方面,有何種真正的價值,加以條列,再加以自覺,舉為理由;然後我之加以保持,才有價值.而是只須我未覺其無價值,此加以保持,即已包涵一「對我之生命存在之價值及其所依所根者之價值」之肯定.因而此加以保持之本身,即為有價值者.當能,人若能進而有此分析思維,如專家學者之所為,固是更好.但常人之不能有此分析思維,只依其自肯定其生命存在之價值之一念,而即自然的連帶定其所自生、所受教養、與原來之生活方式,之為其生命存在之所依所根,而有價值;遂自然的加以保持,即可使其真成為人,而有其自我;而此加以保持之本身,即已有至高無上之價值.此價值乃原於人對生命存在之根據,直接的自覺的肯定;不依於人之習慣,亦非必依於人之抽象的分析思維後所自覺之其他理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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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上的理論,似嫌抽象,茲再以上文之一例,來加以說明.上文說,只要我不覺我舊居無價值,我即無須遷居,而安然的住著.此安然的住著,似只是習慣,但我之自覺我安然的住著,卻不是習慣,而是我之肯定了:此安然的住著,使我生命之過去之繼續存在於此居的價值.而我若無故隨人遷居,此即首先破壞了「我之安然的住著」之價值.故此無理由的遷居,即反價值而無價值,此「無理由」之本身,亦即此遷居之所以無價值的理由.至於我之不遷居,則不須另有一理由.只此無理由以遷居、不覺遷居之更有價值,亦即足成為我之不遷居的理由.而我於此亦用不著先去分析思維我之不遷居、我之舊居,畢竟有何價值.加以條列出,時時放在心中;而是只此不去無理由的亂遷居,即為應當,而實即已對我表現價值.因其能使我安然的住著,使我之生命繼續存在於此居,而我亦能自覺我之生命繼續存在於此居.此即足以說明一切保持其原來生活方式之事,並不須先知所持者之價值,而此去保持(即保守)之本身,即已表現價值之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