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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副丹大臣: 修正法案將去掉條文非回教徒不受回刑法影響

(哥打峇魯4日訊)吉蘭丹副州務大臣拿督莫哈末阿馬聶阿都拉說,1993年吉蘭丹回教刑事法II中,其中一個條文闡明,非回教徒可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回刑法審判,而今次的修正法案,將去掉有關條文,意味著非回教徒不會受回刑法影響。tvb now,tvbnow,bttvb8 v1 d1 \- D, s8 s: d
他說,國內非回教徒所關心的,是回刑法可能對他們造成影響,隨著修正法案去掉上述條文,意味著,非回教徒不會在回刑法下審判。有鑑於此,非回教徒無需再感到任何擔憂。
  q$ s* f) l% A# l: }tvb now,tvbnow,bttvb他說,根據大馬憲法,涉及非回教徒的案件也不會在回教法庭審理。他今日在州行政議會會議後,如是指出。
8 x2 q9 Z& j6 h  \' |7 Zos.tvboxnow.com已四度晤行動黨領袖
- V5 M3 I6 Z+ ztvb now,tvbnow,bttvb他說,民聯是在1993年吉蘭丹回教刑事法II通過後才成立的,因此回刑法根本不受民聯的任何約束。
1 U  q& F) H$ m7 u公仔箱論壇針對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要求伊黨展延提呈回刑法修正法案之事,莫哈末阿馬聶阿都拉強調,他已針對回教刑事法課題,四度會晤行動黨領袖,同時已向行動黨領袖清楚講解回刑法。
1993年吉蘭丹回教刑事法II中,其中一個條文闡明,非回教徒可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回刑法審判,去掉有關條文回教徒不會受回刑法影響,而是是没有選擇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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