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韓法院:無性生活不能成為離婚理由

南韓法院的一項判決認為,長達五年以上沒有性生活,不能成為離婚理由。
& m* r  O0 E3 k4 e4 Y% _8 a公仔箱論壇$ x- h" F) m- [: [/ K$ Z  `
南韓一名男子向法院表示:他和妻子因為性格不合,已經有五年多沒有性生活,因此提出離婚訴求。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9 [# y0 i& V" ^3 C;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7 t, `; @9 v& r4 E
首爾家庭法院在審理時說:只是因為沒有性生活,難以認定為「無法維持婚姻關係的重大理由」,並判決男子敗訴。
# `$ D4 m8 V/ ^7 a! u6 V# ]4 B- N5 V* z公仔箱論壇
( {) X" p8 l9 Z法院解釋說:如果不是醫學上的問題,透過當事者的努力,這些問題都可以解決。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