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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封口費」醜聞斷正


* k8 j% j7 t. @. H公仔箱論壇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證實,紫金礦業曾在「污染門」事發後,給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多家媒體發「封口費」,網民戲稱撒謊者應兌現砍腿毒誓。
, _! X7 m- I3 b: g( q# Z6 a8 d/ ~圖:福建省上杭縣衛生防疫站工作人員在用儀器檢測各自來水廠送來的水樣 資料圖片
" D. S4 g, q2 u; `在紫金礦業「封口門」事件曝出一個月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26日晚發布調查報告,證實紫金礦業曾在「污染門」事發後,曾給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多家媒體發「辛苦費」、「稿費」,但均被拒收。針對紫金礦業宣傳部長鄒永明此前的「砍腿毒誓」,有網民戲稱,鄒「應予履約了」。
  N1 A4 h, g4 ~. `+ }9 o+ l2 ^tvb now,tvbnow,bttvb【本報記者陳仁水福州二十七日電】 4 r& [1 y/ [% e7 U6 I
7月26日,有內地媒體曝出紫金礦業在銅廢水泄漏污染汀江事件發生後,曾對至少六家媒體的記者面對面進行「信封」公關。對於「封口門」事件,紫金礦業予以堅決否認,鄒永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更稱,封口費是記者在亂說,並稱「如果有拿錢堵記者的嘴,我的腿將被人砍掉」。
# G, Z& b% w6 G; s$ ros.tvboxnow.com假記者擅作採訪被查
0 j- }; @% A. f# p5 jtvb now,tvbnow,bttvb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通報稱,在新聞報道中獲悉福建上杭縣有關單位在污染事故發生後向相關媒體記者發放「辛苦費」、「稿費」後,新聞出版總署立即向相關媒體及人員展開調查,並要求福建、上海、廣東等省市新聞出版局對屬地報刊出版單位及記者站進行調查。調查證實,包括《人民日報》、《21世紀經濟報道》、《第一財經日報》、《上海證券報》、《廈門晚報》及《中國經營報》等多家媒體,確曾收到過紫金礦業裝有「辛苦費」的信封,但接受調查的記者均拒收財物,並在深入調查採訪後及時刊發報道,依法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表現出新聞工作者的良好職業操守。目前尚無證據表明有記者收了「信封」而未退還或上繳。
# m" i8 j2 r7 w* T/ |% Aos.tvboxnow.com此外,針對媒體報道中稱的《新財經》雜誌曾收到紫金礦業6萬元廣告費的說法,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調查發現,在參加紫金礦業相關採訪報道的人員中,福州中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鄭尹夫涉嫌以記者身份進行相關新聞採訪活動。此人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准擅自設立「《新財經》雜誌社華東南站」,從事《新財經》雜誌、《中國發展觀察》雜誌等出版物的徵訂發行,違法開展新聞業務活動。目前福建有關部門正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查,並將在調查處理後公開通報。
; Q4 u" n+ E, }* ?3 C該份調查報告一出,在為相關記者表現出良好職業操守的同時,網民也將此前發「砍腿毒誓」的鄒永明作為調侃對象。
- }2 ?; h/ |( K) [3 a. Otvb now,tvbnow,bttvb網民催撒謊者「砍腿」
4 L: ^+ x& q9 E: V: Gtvb now,tvbnow,bttvb一位名叫張洪峰的網民昨晚不僅在博客上貼出《致紫金礦業的函》,要求紫金礦業踐行誠信,督促鄒永明部長擇日「砍腿」,還將該文以傳真和手機短信的形式分別發往紫金礦業公司及鄒永明本人手機上。 tvb now,tvbnow,bttvb! h- {. X) d4 c
該文中稱「作為上市公司誠信第一,方能立足市場,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宣傳部長的公開承諾更是重若千金,鑒於砍腿的任務繁重,鄒永明部長擁有兩條,且根據中國現行法律規定,此任務只能由鄒永明先生親自動手才能合法完成,特致函貴公司,希望督促鄒永明先生實現諾言,擇日砍腿。」
% ^% X5 V; t3 R+ h8 ~; n相較於此類調侃式的反應,大多數網民認為紫金礦業在調查報告出來後,應該為此前的謊言認錯,並向公眾道歉。將「封口費」事件曝光的《第一財經》記者邵芳卿昨晚在微博上稱,「其實,鄒永明人並不壞,只是有時比較直性子和急躁,我並不需他真的砍腿,只需他和紫金礦業知錯就行了。」另一記者陳強也更新微博稱,「面對新聞出版總署的調查結果,網民不要難為鄒部長,讓他認個錯就好了。畢竟紫金礦業信口開河的不止他一個人,他的上級也對媒體撒過謊呢!」 os.tvboxnow.com+ j' N5 x' s: b2 I( d
安全隱患據稱已消除 tvb now,tvbnow,bttvb) Y+ w4 |  \4 N* Z  V0 y( ]
福建上杭紫金山銅礦區事故後續應急處置指揮部最新消息稱,福建省政府聯合檢查組26日對紫金礦業銅濕法廠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組認為,該廠安全隱患已消除。目前工作重點將轉入企業整改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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