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联合晚报》摄影记者最近因拍摄淹水照片时,被警察铐上手铐并被扣留的事件,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尚穆根昨天在国会重述整起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坚称警员当时的判断没错,不过他认为双方处理这起引起坊间热议的事件时,其实可以做得更好。他指出,只要不妨碍警方执行任务或对任何人的安全构成危险,警方一般不会干预记者或公众拍摄淹水的照片。就这起事件而言,相关警员并非因为要阻止摄影记者拍照,而是根据他的判断,记者的行为涉及公众安全范围,因此决定采取行动。 os.tvboxnow.com3 E7 t; Z2 B7 {( c; U
“虽然警方尊重并理解传媒所发挥的作用,警方也有责任确保公众的安全。我们不能容许警员在履行确保公众安全的职务时,他所给予的指示被当成耳边风。任何对执行公务的公仆不满或感到委屈的人,之后可以提出正式投诉,投诉当局将仔细看待投诉。但是,他必须先遵守指示,否则将面对被捕和被起诉的可能性。”公仔箱論壇! o5 @: @8 Q6 S3 @
《晚报》摄记上月17日在武吉知马路上段拍摄一辆汽车卡在路中堤石的画面时,被一名在场指挥交通的警员以安全为由屡劝他离开不果后,把摄记铐上手铐带离现场。事件除了引起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关注,双方讲述事件经过的差异也受到坊间热烈讨论。
G o7 s I4 k! e& o+ B: f1 dos.tvboxnow.com为此,王世丰(马林百列集选区)在国会提出询问,希望了解事发经过以及警察在处理这类事件时所遵循的指导原则。
/ t- o5 @ r& W6 R- [# Q- R: }尚穆根叙述事件经过时说,警员基于安全考量,屡劝站在马路中间半积水的阴沟洞上,后来又转到一旁的路堤上继续拍照的摄记离开,并在看到后者屡次对指示置之不理后,最终决定用手铐将他铐上。警方调查也显示摄记一开始并没表明是新闻工作者,后来他的身份一经证实,而警员也确定公务不受影响后,就当场释放摄记。4 o) e& H6 a1 T: I5 c! `7 g$ y! [
不过,摄记在事件后受访时表明他并没有屡劝不听,而且他也声称被警员扣留约一个小时。
! H; V+ ], E# Q: l5 c9 uos.tvboxnow.com尚穆根指出,使用手铐与否是根据警员的判断,要是他认为嫌犯可能使用暴力,或者他可能逃离,还是他犯下严重罪行等,警员都可以使用手铐。
7 l$ ~4 W1 N- ?& g) V6 U8 V. P“在这起事件中,警员并没打算逮捕摄记,他只是判断需要使用手铐来约束摄记继续采取可能危及他人和本身的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