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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 追殺小曹到澳洲 中職管太多?

鎮神蹺家未歸,已然一去不復返,龍頭不在政務廢弛,新會長懸缺迄今,人選尚待補實,顯違人團法規定,主管機關視而不見倒也罷了,好歹也識相點,先把份內工作幹好,對不離不棄的粉絲,和不聞不問的長官都有個交代,也才不枉身為獨佔企業理所當然享有的尊銜名號嘛… 曇花一現冬盟掛了,亞職大賽亦葛屁了,放著諸多正事不辦,晾在一邊納涼,儘會發電郵告洋狀,嘟嘟嚷嚷跑去封殺小曹,手腳還真閒… 規模不過四隊而已,技術層級至多milb的2A,市場與薪資水平均遠遜KBO及NPB,篳路藍縷草創之舉走了廿幾年,黑心球勇奪年度MVP的次數,比犀猿兩隊各自拿的總冠軍還多,改革猶未成功,主事者仍不努力的中職,依舊管很大… 從北半球台灣海峽這頭往下管,像超時空阿飄般越界,管到南半球太平洋彼端那頭,揮刀砍人除惡務盡,正義凜然的姿態,好威啊…直把規格是你一倍半的ABL當下屬機關看待,隔岸傳授假道學指導棋…會不會管太多?有無搞錯肅黑方向?則在所不問管他去死! 欲聲淚俱下替無良小曹講句公道話,確實很難,因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橘逾淮為枳的他,自己犯錯在先,而且犯的是,全台灣所有靠打棒球維生的人,都有可能犯的錯;但要幫CPBL背書,肯定其作為的正當性,只怕更難! 任內驚爆最多假球案的前萬年祕書長,可以大搖大擺回鍋中職,降級改敘擔任領隊;小曹沒坐台牢,赴澳改做台勞,硬是不行?偏不給一條生路?奴顏卑膝無能畏事某人,不須負監督不周之責,褲腰鬆垮的小曹,卻得揹私德不檢之罵名,一輩子也卸不掉?即使兩者都是事實! 國有共犯結構體大蠹曰假球,所謂永不予錄用的不適任者,僅止於不自愛的球員,恕不擴及巷子內假球文化老行家,始終睜隻眼閉隻眼佯裝無辜,變相放任水球滾雪球,愈發不可收拾的管理階層,甚或已自行引退的飯店洪等老闆之流? 最高道德標準無價,一套「兩入」,果有真假之分喔?但求正人,不用正己?早說嘛,鄉民志工組成的網路應援團,就不必浪費唇舌,為小曹抱屈了…高階不專業經理人,好官我自為之,橫豎統統是別人的錯,准用假的那套騙人把戲;千錯萬錯全是低級棒球奴工見錢眼開使然,非玩真的不可…伸縮自如的濫權文化,原來如此醜陋,瞭了! 沒球打也不至於囊空如洗的小曹是該死,可他與CPBL既緣盡情了,再沒任何權利義務對等關係,就是無約在身的free agent,此地不留爺,自有留他處,小曹再怎麼見不得人,總該有「境外工作權」吧? 惜乎環顧全世界,假球素行前科累累,最是罄竹難書的中職官方,貴人多忘事,並不知道CPBL其實正是,宇宙上下四方周遭,最沒資格說唱小曹多不堪用的嘴砲,竟出此重手,置小曹基本人權於不顧! 請問中職袞袞諸公,你們敢不敢將教主當權時代泡製的血汗工廠生產線底下,全球獨家醃漬的假球文化史之來龍去脈及重重內幕,說清楚講明白,鉅細靡遺公諸於世?然後問心無愧,和盟友ABL分享滅曹所獲極致快感,再大言不慚諉過避責,數落小曹究有多壞,痛陳這一切罪惡都是黑心選手沆瀣一氣所致,大道之行天下為公,太監的貞操絕不容懷疑,偉哉中職永遠沒錯… 敢的話,何不即知即行,立刻亡羊補牢,再次修書致函對方?搞不好人家心服口服,大受感動之餘,還真的會叫賢拜CPBL一聲乾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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