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一位法官23日裁定,電影《阿凡達》導演柯麥隆必須將該片劇本原稿交給一位聲稱他是該劇本原作者的律師團。《阿凡達》2009年推出而在全球拿下27億美元 (台幣783億元)以後,控告柯麥隆剽竊的官司絡繹不絕,都沒有得手,只有今天這位原告初獲小勝。 名叫萊德的男子2011年12月控告柯麥隆及其「Lightstorm娛樂」製片公司 (LEI),聲稱《阿凡達》是根據他寫的劇本拍攝。 柯麥隆發表他在宣誓作成的聲明:「不容疑義,《阿凡達》故事是我獨立創作的結果。更確切而言,關於本案所涉情況,我創造《阿凡達》並未使用萊德其人任何觀念或素材。我與萊德先生從未謀面,我也不曾與萊德先生通問。」報導說,柯麥隆表示他在萊德向LEI自荐劇本前五年已寫好《阿》片劇本。 《K.R.Z.2068》想像的劇情類似《阿凡達》,以某恆星的衛星為背景,主題包括企業殖民、破壞衛星美景,企業間諜破壞衛星類人族起事。萊德說,他的劇本是為帶有環保意識的3D電影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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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X. v4 @) _9 S" m3 y9 _os.tvboxnow.com【2013/01/24 聯合晚報】tvb now,tvbnow,bttvb6 a/ ]( d' D: |1 X) s i-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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