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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好多時也被政府、傳媒、作者等等的文章,把幸福二字變得一定化,令世人被幸福二字帶來混淆視聽的錯誤看法,正如對以前戰爭的歷史,在相比下,現代的我們就幸福很多了。其實也是被弄亂想法的,在當年的人們,是必須接受這事實,他們的時代就是他們的,現在的我們,就是我們的。現在的人,沒有戰爭,就存在人與人之間的鬥爭。幸福是存在於不同層次的,是不能相比,在窮的國家,有他們要接受的東西,一樣可以存在幸福和痛苦,我們在知道和看過後,只需要心感同情便可。在發達的國家,有很多存在與不存在的因素,我們都市人,一樣有非常痛苦的事要面對,如在公司之間的明爭暗鬥、煩惱無工作、政府的方案不知覺在合法情況下如何欺騙我們等等...這些都是發達國家人民要受之苦,反之而,試問在窮的國家,又如何有這些成因的因素來面對,從中看見幸福與痛苦吧。所以,幸福是存在不同層次中,也是存在不同的高低,正如世界級足球隊和學校足球隊一樣,兩者的程度不同,但一樣有人努力爭取、有人暗中取利,兩者也存在各有的幸福和苦惱的。
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政策方向,不同的人種,以及不同的過去歷史下,也存在不同的生活方法,也會存有喜與樂,是不用相比的。在窮的國家,人民可能為如何找到一餐食而痛苦;在發達國家,人民可能要為如何找到一份工作而煩惱,兩者的痛苦,一樣存在,一樣不好受。相反,在窮的國家,能找到一餐小飯食,是很幸福;發達國家,能找到一份工作,一樣是很幸福的。兩者也是在屬於自己國家內,存在的層次中,找到相同得益或是相同的失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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