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12# 395852 Laughing 哥開頭是因為不聽上司命令

開槍

而被炒魷魚。Madam後來用槍指住陳煒個頭,又不用內部聆訊及處分,只是休假便算。到最後,黎珍也是

不聽上司命令開槍,但是沒有被罰或是被炒魷。是否警察局裡面制度有雙重標準呢?寫據本的編據真的有問題。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