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江今葉紐約10日專電)- ?9 V" ~# u5 [1 L
紐約巡迴上訴法院今天決議,紐約市政府不得勒令販售香菸的店家,必須在店內張貼因為吸菸過度,導致的肺部或口腔病變的警告標語。os.tvboxnow.com9 Q& g: ^2 \) U$ A: Y( _
紐約市政府2009年通過一項法律,要求所有販售香菸的店家,必須在收銀台附近張貼上有肺部或口腔病變照片的警告標語,以提醒購菸者吸菸的危害。
! c- V( t$ o& [' H# M- d6 w公仔箱論壇但這項法律立即引發美國3大煙草商與商家的反彈,並提出訴訟。
" X I( f1 L% I3 Q9 p公仔箱論壇2010年曼哈頓聯邦法院宣布這項法令違法,認為只有聯邦政府有權規範香菸廣告,地方政府無權要求商家張貼警告標語。
! C0 o( c2 H5 m$ j0 a% B8 O紐約第2巡迴上訴法院今天支持2010年聯邦法院的判決,判定紐約市政府無權要求商家配合這項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