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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 now,tvbnow,bttvb+ l' Q- v! {2 e
3 }3 A! f p6 B7 ~: l! O(森美蘭‧芙蓉13日訊)一名巫裔男子去年報假案誣告銀行職員收賄被控,今日在芙蓉地庭俯首認罪,被法官判監禁7天及罰款1萬令吉,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g+ k" X+ K& z4 ~( [被告是於7月9日被森州反貪污委員會逮捕。法官諾希納指出,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需以3個月監禁代替。8 d/ m+ R$ F4 e* w, Q+ L; {8 G" V! J
法官表示,報假案雖然是一樁小事,但會帶來嚴重後果,基於被告是初犯,法庭決定輕判,只判處被告面對兩項控狀之中的其中一項罪狀,另一控狀則給予撤銷。. e7 X+ D: n8 \! @7 M
被告阿茲米(48歲)被控於2011年10月18日下午4時,到森州反貪污委員會報案,指控一名銀行職員欲索取2萬1千令吉,作為替他提出未滿期的45萬銀行定存的代價,然而被告並沒有這筆定存,因而抵觸了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27條文。 (星洲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