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發表於 2010-11-3 03:45 PM
| 顯示全部帖子
这全都是马来西亚政府的错。官商钩结;垄断企业,政府根本没超顾消费人的利义。本人已领叫过 Astro, telekom,Maxis, P1 Wimax的服务,全都是价钱一流服务九流的大企业。2 天前call astro 终止服务,astro 尽说需要 1 month notice 通知。 几个月前把不能用的P1 Wimax(用1天停3天那种)给割了, 2个月后P1,尽发帐单要求我多付RM 800++Penalty Fees。
! _4 W. L: ]6 D: Z9 x4 T- | z马来西亚政府能对我消费人公平点吗 ! |
-
1
評分次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