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8270220.aspx
) K* V: T X1 ?" A9 q) w公仔箱論壇(中央社東京27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黃牛濱根彩妃去年高價轉賣人氣男子偶像團體「嵐」的演唱會門票,今天被大阪地方法院判決有罪,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並罰金30萬日圓(約新台幣8.4萬元)。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6 X, \) V8 M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去年6月「入場券不當轉賣禁止法」正式實施,大阪府警方去年10月引用該法,將濱根彩妃函送法辦;因為是日本首度適用「入場券不當轉賣禁止法」的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o+ P! [; b$ U6 ~; N" L1 {
大阪地方法院今天針對此案開庭。檢方表示,24歲的教保員濱根彩妃,為了想在視野好的位子看演唱會,買了多張門票(日本演唱會門票座位多以抽籤決定),並將用不到的門票轉賣出去。4 {: g' s; \1 j: B
根據判決書,濱根彩妃去年6月到9月,將嵐的演唱會等電子票券以高於定價的價格轉賣給3人,總共收到29萬8000日圓。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p7 K3 W/ w" y& o! o2 T
由於演唱會入場時會核對身分,濱根彩妃還在家偽造身分證明,讓買家據以入場。
: O, D6 X! K$ M濱根彩妃在法庭上坦承「這是事實」;辯護律師則說,這是因為扭曲的市場而引發的事件,被告已深刻反省,請求酌量減輕其刑。(譯者:顧荃/核稿:陳政一)109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