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一名末期血癌並想了結生命的少女,被醫院強逼她進行心臟移植,並把她帶上法庭,該名少女最終獲法庭宣布讓她取得死亡的權利。十三歲的漢娜五歲時被診斷患上血癌,多年來接受化療導致心臟穿洞。她其後放棄治療,心臟處於虛弱狀態,可能隨時喪命。os.tvboxnow.com0 D& |& b) L/ l, y/ G
4 `& f2 S9 Y1 A( ]. n赫里福德醫院向漢娜建議進行心臟移植,但漢娜諮詢專家意見後,拒絕有關提議。心臟移植的風險高,漢娜未必可以活過來,即使手術成功,由於漢娜的免疫系統疲弱,血癌仍有翻發機會。幾經考慮,漢娜希望能死得有尊嚴,在家裏度過餘下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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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0 P# p7 [5 O; s雖然漢娜心意已決,醫院的兒童保護員卻介入,並告知漢娜的父母,他們向法庭申請把漢娜從父母身邊帶走,因為他們「阻止她接受治療」。tvb now,tvbnow,bttvb8 K2 I4 E" y0 e: I( o
1 z: w( |, d: N; i; K, E- Wos.tvboxnow.com高等法院的律師認為,漢娜已能為自己做決定,因此申請被撤回。漢娜的父母對女兒的勇敢感到自豪。「我不知道漢娜在房裏說了甚麼,但必定足夠說服一些高層人士,證明她的決定是對的。」漢娜的父親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