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13名男女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事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他們原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但上訴庭去年8月接納律政司上訴,改判他們監禁8至13個月不等。13名被告早前就刑期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今日(7日)開庭審理。終院裁定13人的刑期上訴得直,眾被告即時獲釋。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b4 d1 _2 |+ {, F
多名被告今早攜同寫有「撤回東北規劃」的橫額到終院,並在法院門前高叫口號:「土地屬於人民,還我民主規劃。」
- ]0 V6 M, K% g/ btvb now,tvbnow,bttvb13名被告為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和陳白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