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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客竄改成績 罪成重判38年

美國加州橙縣18歲高中生康恩,涉嫌夜闖校園,再駭進學校電腦竄改自己的成績,案發后他被移送法辦,涉及罪行多達69項,若罪名全部成立,最重可處38年徒刑。康恩原欲藉竄改成績順利進入大學,如今弄巧成拙。
檢方表示,康恩多次利用一把偷來的萬能鑰匙,闖入就讀的學校,駭進學校的電腦系統,更改自己的成績。
康恩不僅把被評為F的成績改成A,還幫其他12名同學竄改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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