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確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人民力量及社民連質疑確認書的法律效力,傾向不會簽署確認書,並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民主黨亦指參選的黨員暫不會簽署確認書,他們會約見選管會主席馮驊,要求澄清法律依據。特首梁振英表示,簽署確認書是依法辦事和體現香港法治的要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亦指要求無牴觸《基本法》,是合乎法律的做法。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k9 x1 S# }3 [5 W# u4 a4 _" g
人民力量陳偉業、陳志全及社民連梁國雄預料會報名參選九月立法會選舉,三人不滿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確認擁護《基本法》其中三項條文,包括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他們認為確認書不在提名表格的文件內,法律效力成疑,要求擁護《基本法》的指定條文亦不合理。三人表明傾向不簽署確認書,並會與選管會商討,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
( H$ U! L2 c$ m 民主黨單仲偕則指,泛民數個黨派會討論有關事件,正聯絡馮驊要求會面,冀澄清有關做法的法律依據。他指未來數天報名參選的民主黨黨員,將不會簽署及提交確認書。
3 y; U! Y A C( B7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簽署確認書在政治上有合理之處,因為如候選人在參選時拒絕表明擁護《基本法》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但當選後又要宣誓,「與他之前表明的政治立場完全相反,如何能協調呢?」但他亦指,香港有法治,如有人因拒簽確認書而被剝奪參選資格,需要有法律依據。公仔箱論壇+ t4 e6 }) I3 V) s. c5 _' t
不過梁愛詩認為,簽署確認書只是重複《基本法》的條文,看不到有違反、超越或牴觸《基本法》。她強調,所有人都須按《基本法》辦事,新要求並無加重原來的責任,故合乎法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則勸喻主張和推動港獨的候選人,在宣誓前要想清楚自己的立場,因為若宣誓後違反誓言,現行法例可制裁。
& B9 x/ M) s9 r- v) v) A 梁振英強調,簽署確認書是依法辦事和體現香港法治的要求,重申香港在二○四七年之前及之後也是國家的一部分,「所以二○四七年這個問題,在香港應否獨立等等,其實是無關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重申非政治審查,確認書是法例賦予權力的一部分,以確保選舉主任有一貫和一致的標準,避免執行有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