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新聞集團上月舉辦第三十屆全港校際辯論比賽總決賽,卻遇上示威者搗亂,嚴重影響活動進行。星島新聞集團早前已就事件報警查究,昨天再入稟高等法院,指當日有份造成騷亂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人民力量成員譚香文及譚得志有意圖破壞該項活動,向三人索償最少一百五十七萬五千元,另要求法庭下令禁止三人再現身星島新聞集團舉辦的活動。tvb now,tvbnow,bttvb& Q$ E3 y9 S K
原告為《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之出版商,入稟狀指,校際辯論比賽於一九八四年開始舉行,目的是提升學生的語言及辯論能力及他們對社會事務的興趣,有近二百所學校及逾萬名學生參與。tvb now,tvbnow,bttvb8 w$ J7 n! ~2 ~% p
上月十五日為辯論比賽總決賽及頒獎禮,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大批學生、家長及教師到場,亦有評判及嘉賓出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獲邀為特別嘉賓。此外,公眾人士持入場券亦可進場,但須遵守入場券當中隱含的合約條款,即不可對其他參與者作出騷擾行為或引致混亂,亦不可阻礙其他人士觀看辯論比賽及頒獎禮。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s3 G" a/ w) |2 K
當晚七時四十五分開始,持入場券進場的三名被告梁國雄、譚香文及譚得志(快必)在會場擾亂秩序,其中梁以擴音器大叫口號一段時間,並獲其他不知名人士附和;譚香文則舉着黃傘衝向準備上台演講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向她遞示威信件並大聲叫囂及高呼口號;譚得志除了用擴音器叫口號,更將紙球掟向場內官員。2 y) u/ V, i3 ~6 v& P* t
三名被告在現場造成騷亂逾半小時,阻礙其他人觀賞這項活動,他們的聲響亦令在場人士聽不到評判發言,更令林鄭要提早離開,未能完成演講或與獲獎學生拍照,令學生感到失望。三名被告行為是有意圖破壞該項活動,違反隱含的合約條款,造成不合法的騷亂,對原告造成損害。
/ r) p, F4 K `" Q4 _' Ptvb now,tvbnow,bttvb 原告為預備是次活動如布置場地等,動用人力的成本逾一百五十萬元,為活動宣傳等亦花費七萬五千元,現向三被告索取上述賠償及損害賠償,另要求法庭下令禁止三人再現身原告舉行的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