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公司違反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結果於今日被判罰款14萬令吉。 馬六甲地庭法官安南在代表出庭的烘焙部經理莫哈末利祖安認罪後,宣判永旺(馬)有限公司(AEON Co.)罰款11萬令吉,該公司面對4項控狀分別罰款2萬令吉、2萬5000令吉、3萬令吉及3萬5000令吉。 這家公司被指調高4款麵包的價格,原價1令吉20仙的麵包,漲至1令吉50仙,以從中獲取暴利(每一款麵包一項控狀)。 根據控狀 ,該公司是於2015年3月17日傍晚6時01分,在敦拉薩路的永旺馬六甲購物中心的La Boheme烘焙坊犯罪,抵觸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1 )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令吉,若重犯,可被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遊戲設施公司被罰三萬在相同的庭室,代表出庭的顧問諾霞阿末在認罪後,安南宣判經營兒童遊戲設施的永旺幻想(馬)私人有限公司(AEON Fantasy)罰款3萬令吉。 這家公司被指沒有遵守指示,以在今年2月13日之前填妥資料及提呈文件。 根據控狀 ,該公司於今年2月14日在馬六甲市的本店犯罪,抵觸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5)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57條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若重犯,則可被罰款不超過25萬令吉。反暴利旨在保護消費人 安南在下判時說,他是以公眾利益作為主要原則。 他指出,各造必需了解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的主要目標是要保護消費者和公眾利益。 本案的主控官是來自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的鄭麗莉(譯音)及英沙 利查副檢察司,被控的兩家公司沒有聘請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