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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08: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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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史姓男子在妻子生日當天,與妻到朋友家慶生喝酒,妻先回家,他留在已婚女性朋友家過夜,隔天回家被妻發現內褲穿反,逼問才承認與女子有性行為;該名女子被丈夫逼問,聲稱被史男強暴。史男被依強制性交罪移送法辦,一、二審法院都判史男無罪。法官說,被害女子的供詞疑點多,她說被性侵卻沒報案,是丈夫逼問下才報警,且她被性侵時,3名子女睡在一旁,她沒反抗或求救,無法證明她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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