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內政部副秘書長(安全)拿督斯里阿德南警告,任何將保安公司執照租給第三者的公司,將在1971年私人機構法令第4(1)條文下,被內政部吊銷執照。
% z; O$ s) H5 Z他是針對《每日新聞》日前報導,國內約10%或80間保安公司竟然將執照出租給第三者從中牟利,每月可獲得高達5萬令吉豐厚收入一事,發文告這麼說。
3 b ]/ `% v8 v! E, {os.tvboxnow.com“去年及今年,內政部已經吊銷24間保安公司執照,此外,為了打擊聘請外勞任職保安人員,內政部也與移民局、國民登記局及大馬皇家警察合作展開執法行動。”
/ l4 a Q# q3 L4 L: @- y. f H9 p他說,2012年11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在208場執法行動中,共逮捕774名非法外勞。os.tvboxnow.com2 Q# |/ i" \& J# h! U
他說,內政部將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杜絕非法外勞任職保安人員或租賃保安公司執照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