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兩名船長分別被法庭判囚八年及九個月,在意外中痛失愛兒的古太表示,她個人接受法庭的判刑,但至今仍未看到運輸及房屋局對海難調查的全份完整報告,認為當局必須解釋為何船身的結構及設備不合規格,仍可取得牌照。海難家屬計劃約見律政司,要求先讓立法會議員閱覽全份報告,以協助家屬監察,並希望律政司可以在本月內向涉事的相關海事處官員提出檢控。
3 n# }) W7 J3 g古太昨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如果當局沒有批准「南丫四號」在海上航行,事件就不會發生。事發後政府更辜負了家屬,竟要他們主動去做交涉,她認為海事處對涉事官員,即使只採取內部處分,亦算是承認錯誤,但至今仍未見有任何處分。; Z' x) V$ C! [' d7 A- e
信市民能辨誰對誰錯- z" j: Q& ]# V; L! x
古太更不排除律政司在研究後,不對任何海事處人員提出檢控,自己已作了最壞打算,最終可能無涉事人員需受懲罰,但相信市民能夠分辨誰對誰錯。
9 C& |3 W' l0 P9 z/ C) y5 i3 Los.tvboxnow.com對於家屬期望律政司盡快向涉失職的海事處人員提出檢控,袁國強表示,刑事檢控專員已公開其工作進度,即本月底前會就是否檢控政府內部人員作出決定。至於律政司會否就船長的刑期上訴,他稱會與同事商討再作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