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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 立法會組織法》獲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

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通過《修改第十一/二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法案。  提案人、立法會副主席林香生引介時稱,立法會工作量變化大,建議新增綜合事務廳及資訊暨刊物廳兩個廳級部門及轄下的五個處級部門,作為立法會輔助部門的兩個主管部門,又增編制人員由現時五十一人至八十四人,以滿足未來工作所需。   i( j& P' Z& D" U( M$ ?# `2 x
 對有關法案議員爭議不大,但也盼促同時提升立法會行政職能,鼓勵人員向上流動。尤其關注有何措施鼓勵或挽留員工,解決包工合同問題,制訂好職業生涯和調整職能等,亦有議員提出設立具有法律人員的內部輔助架構。 0 @2 G/ c* u7 L4 D( B8 ^
 林香生在回應時稱,一定要開考,免得此例一開,日後麻煩多多。由於編制受到其他法律限制,無法更改,加上今次是調整立法會架構,並非要迴避公職法,立法會亦需考慮由於立法會是立法機構,諮詢行政公職局,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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