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電/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登基以後就修法,不讓自己的妹妹馬格麗特攝政。 5 R& U) j, }1 T7 ?2 o
6 w0 ?, j% R: ^' |3 L- p-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據中廣新聞報道,一九五三年,伊莉莎白登基。他的長子查爾斯只有四歲。依照法律,查爾斯要到十八歲才能繼任國王。沒滿十八歲以前,萬一女王不能視事,就要有王室人員擔任攝政王。當時的法律規定,由國王或女王的兄弟或姊妹攝政。所以,伊莉莎白一旦不能擔任元首,就得由他唯一的妹妹馬格麗特攝政。
; f' C2 ]6 N8 x& |8 e' R/ t公仔箱論壇
( u$ U. c$ C( ?, q8 L0 R N3 X4 { 當時馬格麗特正跟一個離過婚的平民男子交往,社會議論紛紛。 公仔箱論壇2 {- ]0 T, c0 |
0 N4 K* s% j' A$ F4 P/ s 女王登基一個月,立刻發動修法,讓他先生菲利普可以擔任攝政王,避免讓馬格麗特攝政。據說,馬格麗特和當時的首相都贊成修法。十一月,完成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