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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警方再度祭出社團法令 逮捕行動黨州議員雷爾

正當檳州巡邏隊成員陸續獲釋之際,警方卻再度以《社團法令》第43條文扣留斯里德里瑪州議員雷爾。 檳首長林冠英表示,東北縣警區主任向他證實,雷爾已經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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