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都喜歡根據食譜炮製藥湯作保健治療,醫管局毒理參考化驗室分析○七至一二年五宗中毒個案,發現都是根據坊間食譜製作,最後出現烏頭鹼或生物鹼中毒,化驗室確認食譜的個別中藥材份量超標,又沒有註明是草藥還是飲片,其中一本書更將「馬蹄」寫錯為含生物鹼的「馬錢子」。 醫管局毒理參考化驗室將過去五個烏頭鹼或生物鹼中毒個案進行分析研究,結果刊登於《香港醫學雜誌》。一名五十四歲婦人○七年因膝痛,根據勤+緣出版社的《清潤湯水》如法炮製白飯魚湯,她更自行將各樣藥材分量倍增,服後兩小時感到雙腳輕微抽筋,翌日「翻煲」飲用,開始出現雙腳抽筋、頭暈、惡心、嘔吐等病徵。 她最後要入院觀察一日,尿液和藥材樣本都發現生物鹼。調查發現,書上食譜印有九克的藥材馬錢子,此分量超出中華藥典建議的每日服用上限十五倍。研究人員將作者於其他出版社的藥方比較,發現出版社可能將馬蹄誤寫成有毒的馬錢子,研究人員認為,此分量足以令服用者死亡,病人可以出院,相信與煲馬錢子前幸未磨碎有關。 另外,○八年一名七十七歲老翁,因痛風根據星輝圖書出版社出版的《痛風症治療與護理》,自製「乳香定痛丸」,食用後出現心房纖顫、低血壓等,其後更呼吸衰竭,要插喉及深切治療,住院五日。 根據書上藥方顯示,乳香定痛丸含有約十五克製川烏及十五克草烏,前者超出每日建議劑量五倍,後者沒有標明是生草烏,還是製作過的製草烏,生草烏禁止內服,而此劑量的製草烏則超標五倍。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 如果市民因為書本上的食譜煮食而中毒,可循民事控告出版社及作者,不過必須證明被告沒有用盡方法核對資料避免出錯,才可追究,出版社只要證明已經做了核對資料的工作,就可以免責,故此比較難入罪。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表示,法例規限有毒中藥材列於附表一,必須由中醫師處方,在持牌藥材銷售處方可購買,連番出現事故,反映法例執行上有漏洞。他認為涉及藥材的食譜都存在風險,應該徵詢中醫或西醫意見。 資料顯示,附表一中的中藥材,有生草烏、生馬錢子等,但經過炮製藥材例如製草烏,就列於未受限制的附表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