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為調查湯顯明事件而成立的專責委員會剛發表報告,指湯顯明並未慎重審批公務酬酢開支,漠視公帑款待須節約的原則,認為他無恰當履行管制的責任,不符合廉署廉潔奉公的價值,破壞廉署形象,令廉署聲譽蒙羞,但未有用上嚴厲字眼。由於泛民對報告給湯顯明的定性不滿,這份報告最終只獲委員會中8名建制派議員簽署同意,5名泛民議員則未有簽署。據悉,他們將另外撰寫一份「小眾報告」。
( [: P8 s U# Q報告主要指出,湯顯明任內35次外訪,其中4次未獲特首批准便已發出採購單,但因廉署未能向立法會提供細節資料,因此未能就湯顯明的責任作結論。委員會對廉署期間的態度,亦深表遺憾。
1 x/ @# o/ Q: W1 {os.tvboxnow.com另一方面,調查委員會又認為,湯顯明以烈酒款客的做法不恰當,因會令公眾產生廉署人員會否在酒精影響下洩露機密的疑慮。6 P, `8 W4 t' [: X/ e/ L7 e3 j7 f
報告又關注湯顯明在任專員期間,與駐港內地官員交往,有否過分密切,因而影響公眾對廉署或湯顯明作為專員,會否秉公處理涉及內地官員貪污案件的信心。專責委員會又認為,湯顯明在送贈各地官員禮物方面,有關鍵重要的角色,認為他違反送禮應有的節約,令廉署聲譽蒙污。
3 D" C% w3 g( J5 k* ttvb now,tvbnow,bttvb現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正代表五名泛民議員發表「小眾報告」。報告批評湯顯明破壞廉署形象,開啟廉署腐敗先河,對湯顯明破壞廉潔奉公傳統,予以「最強烈譴責」。
* w6 b+ R! ]8 {2 _) B報告又強烈譴責湯顯明在聆訊過程中,多次迴避議員問題,批評他任內多次外訪,未有專心維護本港肅貪倡廉工作。另外,他利用公務和內地官員建立私人關係,是為自己卸任廉政專員後的發展鋪路。對於湯顯明指,任內用烈酒款客是因應客人的「接待風氣」,泛民委員認為這種說法是狡辯,而且是混帳、荒謬和無知,認為廉署肩負撥亂反正的職責,專員應該樹立正確榜樣。9 y" ]: r% w7 y- h- C* D& X
報告指,湯顯明表面上已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建議廉署引用專業守則,對湯顯明展開全面調查,並給予適當的懲罰,並設計適用於廉政專員的行為守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