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系有勞工法規定唔可以做超過幾多個鐘一日甘嘅咩
lhy92725 發表於 2016-2-6 09:56 PM 勞工法冇規定一日只可以做幾多個鐘. 佢只係規定基本工時係一個星期40粒鐘. 如果超過40粒鐘, 多出既工時要發倍半人工. 舉例, 一位時薪$30既工人, 佢一星期做足40粒鐘, 即該週薪係$30X40小時=$1200. 但如果佢一星期做咗45小時, 那些佢該週既薪水係$30X40=1200, 加上$45X5=$225, 總共係$1200+$225=$1425. 因為有好多無良雇主要啲工人每日做十幾粒鐘, 但人工照一星期40粒鐘計, 超時唔比錢. 有啲甚至時薪十分之低. 所以勞工局出法例規定最低時薪和超時補償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