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足球裁判手勢
足球裁判員所用的手勢應力求簡單、明了、示意確切,給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覺。這些手勢的運用,旨在使比賽順利進行。手勢的作用主要在於示意下一步比賽應如何進行,因此,對運動員的犯規動作,裁判員一般沒有模仿的必要。
一個高水平的裁判員,其手勢和其他舉止須做到簡練、樸實、舒展、大方,使人肅然起敬。凡借助於手勢、哨聲故作姿態,裝模作樣,顯露自己,嘩眾取寵,不僅會衝淡比賽氣氛,而且必然招來輕視,以致降低了裁判員的威信。
經國際足聯審定的裁判員的統一手勢如下:
(一)直接自由球 : 單臂側平舉,明確批示踢球方向。
(二)間接自由球 : 單臂上舉,掌心向前。此手勢應持續到球踢出後,並被場上其他隊員觸及或成死球時為止。
(三)球門球 : 單臂向前斜下舉,指向執行球門球的球門區。
(四)角球 : 單臂斜上舉,指向執行角球的角球區。
(五)罰球十二碼 : 單臂向前斜下舉,明確指向執行罰球點球的罰球點。
(六)示意繼續比賽 : 隊員犯規後,裁判員運用有利條款而不判罰時,應給以繼續比賽的手勢:雙臂前舉,手臂向前稍作連續揮動。
(七)罰令隊員出場和進行警告 : 對隊員罰令出場或警告時,分別出示紅、黃牌。使用紅、黃牌時,應一手持牌直臂上舉,面向被處分隊員,有短暫時間的停頓,使場內外均能看清是對哪名隊員進行處分。
主裁判員手勢
直接自由球
間接自由球
繼續比賽
黃牌警告
紅牌警告
助理裁判旗示
替補
(現改為電子版顯示!)
擲界外球
越位
近端越位
中間越位
遠端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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