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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教育部拟修正法案 明年料可帶手機到校

教育部拟修正法案 明年料可帶手機到校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下午五時五十二分公仔箱論壇4 U* U, O+ D8 c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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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6日訊)教育部拟修正《1996年教育法令》法案,允許學生攜帶科技産品,包括手提電話到校,如獲總檢察署批準,希望可在明年新學期落實。教育部是于2009年開始嚴厲禁止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學生如被發現攜帶手機就會被沒收。tvb now,tvbnow,bttvb: K# }8 M4 x1 M  k- z$ n$ w6 _
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今日在其部門召開記者會時表示,《1996年教育法令》是沿用《1957年教育法令》及《1959年教育紀律法令》修改後所落實的。它賦權予部長可自行要求修正條例,而無需提呈國會3讀通過。他說,該部在收集校方,學生及家長意見後考慮允許學生攜帶科技産品到校,以方便父母和孩子的聯系。, U6 A, s/ u. i( W1 C; y0 h0 J
詢及科技産品的定義時,他解釋,目前科技産品日新月異,功能多樣化,因此無法将他們何者歸類成手機或電腦。“因此,我們考慮在不影響學校教學情況下,允許學生攜帶科技産品。”“另一方面,在2013年,全國學校也推行‘一個精明上網學習’(1 Bestari Net)計劃,學生可以在免費享有網絡的情況下學習。”盡管如此,魏家祥此舉并非鼓勵學生購買科技産品。他也說,教育部和内政部也推行“警方無所不在”計劃,以解決校園外的紀律問題。該計劃是由大馬皇家警察部隊和志願警衛隊執行。主要是在537間學校和71間國際學校巡邏。
% P% l# _2 Q* J$ l: I! u& {公仔箱論壇未婚懷孕學生 或準回校上課
" R, |5 |/ l  u6 U* o' [; z" N+ E' j, {在拟定同樣的修正法令下,教育部也和衛生部,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合作,考慮讓未婚懷孕的在籍學生,重回學校上課。魏家祥表示,衛生部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在2011年,共有1萬8000名19歲以下的少女懷孕,當中有25%者并未注冊。“有鑒于此,我們希望尋找一個解決方案,而非以退學的方式來施于處罰。”他說,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将負責爲學生進行婚前性行爲的輔導,而衛生部則負責檢驗學生的體重,以及教導避孕等講座。9 j/ L% \9 J1 j+ \1 M) r/ w4 H) K%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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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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