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問不算十分粗心大意,一向言辭謹慎,行動低調,避免別人注意。但很不幸,近十年統計,丟掉銀包或遭到扒手光顧,起碼不下五、六宗,平均兩年一宗,應該算是「高危人士」。 我丟失銀包以在外地佔多數,計德國柏林和法蘭克福兩次,廣州一次、澳門一次,其餘都是在香港發生。不過要比對,我留在香港的時間較多,所以在香港丟失銀包次數較多,不敢推論香港治安不好。 丟失銀包,最大損失並不限於攜帶的現金,丟失了現金當然肉痛,更麻煩的,是放在銀包裡的信用卡和證件,隨時各三、四張。發覺丟失銀包的第一反應是致電各信用卡公司立刻停用。我遇到的最大一宗是在香港,公事午飯一小時,飯後發覺銀包失蹤,致電報失時,已被簽署使用幾萬元港幣。包括其中一樁,珠寶店主人對持信用卡者有懷疑,說要致電查詢,來人才倉皇逃去。 丟失證件最令人頭痛,隨時不能於原定日期回香港,去當地警局報失難免遭受諸多刁難。回來還要跑好幾個部門辦補領證件手續。以香港的高辦事效率,耗費兩、三天總免不了,起碼半個月不能離港外出。只能怨自己不夠小心,自討苦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