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於上年度最後一次會議上,提交了最低工資的草案。若沒有看過草案,一般人還會以為草案是為最低工資提出了建議。其實草案的內容,只是為最低工資規劃出一個工作框架,然後由此框架訂定最低工資建議,最後是決策程序。" d2 Y% b2 X+ C5 O: `! c% M. U: L& z
! l! B; h0 X* W& B' M ~ 整個條例草案,並沒有說明設立最低工資的目的,更沒有指出最低工資的社會功效,而最低工資訂定,就交由一個「最低工資委員會」按搜集回來各行各業的數據,作為日後釐定最低工資的根據。其實現時官方與民間團體均劃有三條「貧窮線」。這包括:
# V0 v; \- p) K" L5 w* b公仔箱論壇 (一)社會福利署按不同人數家庭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制定一個公式,而社署就以此公式來訂出不同人數家庭的綜援額。某個程度上,這可以說是官方的「貧窮線」,換句話說,一家人收入低於此「貧窮線」,則身份可被確認,獲得綜援。8 }* P# b; y. h" w. n" ]. s
(二)房屋委員會輪候公屋的上限。此上限是房委會跟據一般低收入家庭的生活開支,加上一小額的儲蓄而訂定,家庭收入低於此上限,則可獲資格編配(政府資助)公屋。
+ h T2 a* A, A# k* e. Y+ l (三)民間團體及非政府機構多年來已達成共識,以國際性認同的工資中位數一半,作為貧窮線,市民生活於此貧窮線下,應可獲得政府援助。8 ]" H, M- W+ l3 q& [
故此,特區政府在訂定最低工資時,沒有理由最低工資比綜援線低,比公屋輪候線還低;也不應選取國際認可的貧窮線之下。所以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最基本,也應說明其低線,而筆者認為此低線應為此「三線」之上。os.tvboxnow.com% L8 I# z) d+ |" G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也述說了訂定最低工資的程序。這包括:(一)由特首委任3名商界人士;3名勞工界人士;3名學者;3名官方代表以及1位中立的法律界人士(主席)組成;(二)最低工資委員會按各行各業調查結果,訂立最低工資水平建議;(三)最低工資水平建議交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討論(可同意、不同意或修改)和決定。(四)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通過的最低工資水平,交立法會通過表決;但立法會只能支持、反對或棄權,但不能作出修改。
) Q8 ~- z6 G& m- J1 l 明顯整個最低工資通過的四個步驟,特區政府,特別是特首,可以監管,以至操控了最低工資訂立的每一個環節。這包括了(1)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的委任權。大家知道除了勞工界和商界基本上立場鮮明外,學者看法「天南地北」都有,特首委任那些傾向支持或傾向不支持最低工資的學者;(2)官員有3票,3票倚向工或商界已可操控了最低工資委員會的決定(其實最低工資委員會沒有決定權,只類似一個顧問委員會,實在毋須官員參與。);(3)行政會議才是手執生殺大權機關。雖然勞福局局長張建宗不斷強調;最低工資委員會是按客觀數據作出建議,無利益或政治取向。若如是,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又為甚麼不跟立法會一樣,不能修訂最低工資水平呢?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又有權修訂,這亦即是說最後是可以不依「客觀數據」。
! F8 B p2 H. h3 u: t% V 特區政府為最低工資制定了各種各樣的關卡確保結果是「官願」,這除反映了特區政府「過分」謹慎與要大權在握外,亦反映了特區政府不單只不信任立法會,就是連自己親手委任的最低工資委員會也不相信,要留有最後一手。, N* B2 N7 u! U# j1 t- I# q3 L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