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个人的官是花钱买来的,此人不大识字。 
 一天,他坐堂问案,书吏呈上名单,上面开列原告、
 被告、证人三人,原告叫郁工耒,被告叫齐卞丢,
 证人叫新釜。
 
 官拿笔点原告郁工来,误唤道:
 “都上来!”三个人就一齐上了堂 !。
 官怒,说:“本县叫原告一人,你们为什么全上来?”
 书吏在旁不好直说他念错了,就禀告说:
 “原告名字,另有念法,叫郁工耒,不叫‘都上来’。”
 
 官又点被告齐卞丢,误叫:“齐下去!”三个人又一齐退下去。
 官又怒,说:“本县叫被告一人,为什么又全下去?”
 书吏又禀道:“被告名字,也另有念法,叫齐卞丢,不叫‘齐下去’。”
 
 官说:“既然如此,证人的名字,你说该念什么?”
 书吏说:“叫新釜。”
 
 官转怒而喜道:
 “我就估量他必定另有念法,
 不然我要叫他作‘亲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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