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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海關下周二起嚴格執行入境攜帶逾12萬元現金須申報

海關下星期二起嚴格執行《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將直接採取執法行動,不會再作出任何警告。
; ^$ ?' L2 x+ R$ U! p根據條例,入境人士若攜帶超過12萬港元現金及旅行支票等,須使用紅色通道申報,而進口或出口同一批次、屬於貨物的大量現金類物品,則要預先在網上申報。違規人士最高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tvb now,tvbnow,bttvb5 q. }9 I6 E! k! i( g& d  |
海關自條例生效起的首3個月已設立寬限期。截至上星期日,海關共處理6697份申報,並發出20份書面警告,包括18份向旅客發出的警告及兩份就貨物發出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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