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後,香港大學民主牆昨出現多張「支持香港獨立」及「支持香港民族黨」等中英文標語,其後部分標語遭人撕去。
) s7 U$ k" i$ n) H1 V2 b2 [0 | @昨午四時許,有傳媒拍攝到一名身穿西裝的中年男人,在民主牆撕掉部分含有「港獨」字眼的中文標語,牆上僅留下「I support Hong Kong Independence」(我支持港獨)、「I support Hong Kong National Party」(我支持香港民族黨)的英文標語,他並向牆上內容進行拍攝。該男子曾向在場質問他的學生稱「標語是犯規」。
8 {0 `- g; w, S9 t學生會回應校內編輯委員會「學苑」時指,移除標語並非學生會決定,只有學生會常務秘書及行政秘書擁民主牆之管理權,任何人士對民主牆上的文章有任何不滿,可向仲裁委員會主席投訴,而非私自移除相關文章。港大發言人說暫不知移除標語者身分,亦沒有吩咐職員移除標語。
& n" E1 l' h! v2 B3 l$ ktvb now,tvbnow,bttvb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在民主牆單純表達意見不會觸犯法律,但如果張貼標語者是民族黨成員、在替民族黨辦事或有犯罪意圖,有關張貼標語的行為即被視為推廣民族黨理念,有機會犯法。他表示,若學生會知道張貼標語的是民族黨成員,並容許他們繼續,一般人的常識也可判斷學生會是在替非法社團辦事,給予他們援助,可能觸犯法律。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在民主牆張貼標語未至於觸犯法律,因為張貼標語只是一種表達意見的行為,並非向非法社團提供援助,學生會及張貼標語者毋須付上法律責任。
. l* E$ ~3 x# o, D公仔箱論壇消息人士解釋,違法與否關鍵在於是否提供援助,學生會提供民主牆,或有普通人在民主牆上貼相關標語,都無違法,除非能確切證明民主牆是學生會有意圖特別為非法社團而設,提供宣傳平台作支援,始可能涉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