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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搞錯] 女大學生見男網友~遭強奸拍“艷照”!

  9月8日報道2007年9月,南昌一名女大學生許晴(化名)通過一家婚戀網站,結識了一位男網友“等待的王子”。認識不到幾天,“王子”來南昌出差,約許晴賓館見面,雙方發生了性關系。並且,“王子”趁其不備,拍攝了一張她裹著浴巾的“艷照”,並以此要挾,要許晴“今後隨叫隨到”,否則,“就將照片發到網上”。

  網上甜言蜜語的網友,網下瞬間“變了臉”,為了擺脫糾纏,許晴向警方報案。經司法機關介入,“等待的王子”最終被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和心理學專家認為,此案給時下熱衷網戀的年輕人再次敲響了警鐘。女大學生的自身保護意識淡薄,也是發生此案的一個原因。

  ●噩夢開始

  女大學生婚戀網站結識“等待的王子”

  許晴是江西某高校的一名女大學生。2007年9月2日,為了打發無聊的時光,許晴在網吧里“沖浪” 時,點擊了一個叫世紀佳緣的婚戀網站,渴望能結交心中的“白馬王子”。

  “年齡27歲,月薪5萬,北京人,富有成熟男人的氣質。”當許晴看到一位叫“等待的王子”的網友介紹時,頓生好感。“等待的王子”李明(化名)稱,因自己忙于事業,一直未婚。一番交談下來,兩人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隨即,雙方留下了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

  2007年9月7日下午,李明來到南昌。晚上9點半,李明撥通許晴的電話,約她到賓館見面。為了盡快見到心目中的“白馬王子”,許晴打車從學校趕到賓館。30分鐘後,兩個初次見面的網友聊了起來。

  許晴告訴李明,她家在農村,父母都是農民,家里還有一個姐姐。大一時曾談過一個男朋友……

  面對坦誠善良的許晴,李明表示這沒什麼,自己也曾交過女朋友。並表示見面後很喜歡許晴。

  隨後,兩人一起去福州路的一家酒吧玩到次日凌晨1點多,許晴的學校已經關門,在李明的甜言蜜語下,她與李明一起回到他入住的賓館。

  一進門,李明便開始對許晴動手動腳,要和她發生性關系。許晴很生氣,拒絕了李明。李明威脅她說,“我認識很多人,還認識公安局長,只要我打一個電話,就能叫來很多人。你只是一個大學生,我要毀了你很容易。”

  柔弱的許晴無力反抗,當晚,兩人發生了性關系。李明睡著以後,許晴一個人坐在沙發上哭到凌晨五六點鐘,打車回到學校。至于當時為什麼不報案,據許晴後來向警方稱,是因為她很害怕,並且覺得很丟臉。

  ●無奈報警

  男網友拍“艷照”威脅被抓獲

  “你到賓館來陪我嗎?”8日下午,李明一覺醒來,給許晴發了一條短信。

  許晴回信稱,“沒時間。”

  9日上午,李明又給許晴打電話,叫她來賓館找他。“你要是不來的話,小心我告訴你們學校的同學和領導。”李明威脅道。

  想到這事情如果傳出去,自己在學校的形象會大受影響,無奈之下,許晴只得再次來到賓館。李明一見到許晴,又要她陪他睡覺。許晴感到十分惡心,當即拒絕,沒想到這次竟遭到對方的一陣拳打腳踢。

  坐在牆角的許晴痛哭不已,李明見狀拿毛巾給她的傷處敷上,隨後又向許晴連賠不是,請求原諒,並且保證以後一定會對她好……

  許晴又心軟了,她洗澡出來時,胸前裹了條浴巾。躺在床上的李明悄悄拿起手機拍了一張照片。

  隨後,李明再次強行和許晴發生了性關系。完事後,李明問:“有沒有機會再出來玩”,許晴毫無表情地回答:“不可能”。李明于是拿出手機給她看了照片,然後迅速將許晴關在房門外。

  許晴在門外哀求李明刪掉照片,李明無動于衷地說:“下次我叫你,你還是得出來。否則,我將這張照片傳到網上去……”

  無奈之下,許晴來到公安局報案稱自己被強奸。警方隨後將李明抓獲。

  男網友母親跪求她說“是自願”

  2007年11月,李明的母親李梅(化名)從北京來南昌找許晴,跪在地上求她原諒,並拿出3萬元要許晴收下。“我已經是癌癥晚期了,希望你能原諒我兒子犯下的過錯”禁不起李梅的苦苦哀求,許晴收下了錢。

  2008年1月,李梅又打電話對許晴哀求說:“我是一個快要死的人了,希望能早點見到兒子,你就可憐可憐我吧!”並請求許晴寫信到公安局和檢察院,表明自己是自願與李明發生關系,而並非李明強奸她。

  許晴答應了。

  ●法院宣判

  男網友強奸罪成立獲刑3年

  由于這份報告涉及司法機關對此案的最終定性,今年4月,民警再次傳喚許晴,對她說明了作偽證須承擔的法律責任。

  許晴承認,自己當時是出于同情李明的母親,而違心寫下了上述那份報告。

  2008年6月,南昌市東湖區法院審理認為,李明違背婦女意願,采取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判決被告人李明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心理專家

  此案再次給網戀敲響警鐘

  承辦此案的東湖區檢察院檢察官徐海泉說,目前,很多年輕人輕易地把感情托付給從未謀面的網友。而實際上,要在網絡上找到真愛,可能性極小。在網上,除了對方容貌外,對方的為人、才華、健康、經濟等真實情況無法了解。

  華東交通大學心理學教授舒曼認為,此案再次給網戀敲響了警鐘。“網戀雙方的交往動機不純,許晴缺乏與異性深層次交往的經驗,為了打發無聊的時光,渴望找到精神安慰;而李明的這種‘情感’,只是出于生理上和心理上的需求,需要有人填補。”在這種情況下,預示了網戀必定是一場噩夢。

  “女大學生自身保護意識淡薄,也是發生此案的一個原因。”舒曼認為,女性朋友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交友時應慎之又慎,交往前應充分了解對方的情況,否則可能被犯罪分子所蒙騙。

回應 yumiko123456 第 1 篇文章

樓主辛苦了
多谢分享。。。。
囘 头 看 伱 , 为 甚 么 囿 怀 疑 , 为 甚 么 囿 倣 弃 ?
女孩要小心 唔系亏底既系自己
做女仔要小心D
VERY STUPID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k 4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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