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3幅被宣告批給失效土地的承批人上訴至中級法院,近日遭法院駁回上訴,維持行政長官3項宣告批地失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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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土地分別位於路環石排灣工業區,面積為3375平方米的土地;位於九澳堤壩馬路,面積為4509平方米的工業用地;以及位於氹仔北安,面積逾2.7萬平方米的住宅和商業用地。法院指,土地承批人均因批給期屆滿仍未完成土地利用,未能轉為確定批給,維持行政長官3項宣告批地失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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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F+ B( R0 T& j6 i" Vtvb now,tvbnow,bttvb3幅土地的批出日期由1990年至1991年不等,批給期均為25年,已分別於2016及2017年屆滿。中級法院合議庭在判決中稱,3幅土地承批人因批給期屆滿仍未完成土地利用,根據新土地法規定,行政長官必須宣告批給失效,承批人是否存在過錯並不重要,相關行政行為沒自由裁量空間,不存在違反善意原則、平等原則、公正原則、無私原則和保護信任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