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案昨日裁決前,司法機構的投訴辦事處收到附上一張有四名陪審團容貌照片的電郵,顯示有人從公眾席偷拍。彭寶琴法官直斥偷拍者作出違法行為,為秉持司法公正下令公眾人士離開庭內,並安排警隊護送陪審團離開法院。- k+ s, k$ k/ A
在陪審團未達成裁決前,彭官透露司法機構的投訴辦事處於中午時分收到一封電郵,內附有一張拍攝到四名陪審團容貌的照片,照片從公眾席拍攝,電郵內容為:「還有好多⋯⋯」。彭官責斥涉事人士於公眾席上無視法例規定,做出違法行為,指雖然無法確立其目的,但事件會對審訊帶來完整性受損的風險,以及對陪審團造成壓力或不當滋擾,法庭亦不能排除公眾席上的人士會作出其他滋擾行為,故下令公眾人士不得繼續在庭內旁聽,但仍可在法庭的延伸部分聆訊,傳媒則獲豁免。
8 E; b3 ]2 Q3 { k# n公仔箱論壇彭官亦要求控方在陪審團宣讀裁決後與警方聯絡及報案,並為陪審員提供護送服務和二十四小時聯絡電話號碼。彭官在裁決後向陪審團解釋事件,指若他們感到有需要、關注或擔心的地方,可隨時致電警方;又表示警方將盡力跟進事件,着陪審團毋須過分擔心,坦言法庭已盡力避免同類事情發生,就此對陪審團表示非常抱歉。就本報查詢,「司法機構就拍攝陪審員事件已經報警,沒有補充。」tvb now,tvbnow,bttvb2 S& t- a I/ A
回顧早前發生的庭內拍攝事件,早於今年二月廿三日,自稱「遊客」的內地漢被一名女公眾人士發現在庭內拍照,引述該女公眾人士所言,內地漢欲在陪審團進入法庭時拍攝,又於開庭及傳召證人時拍照,並透過微信傳送相片。執達主任當時將內地漢帶出庭外,對方聲稱不清楚香港的法庭不可拍照,並即時刪走所有相片和影片,執達主任沒有深入了解或記下其個人資料,即讓他返回法庭。法官知悉後強調事件只是該男子的無心之失,並非針對陪審團。三月六日,庭內公眾席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被指在庭內拍照,彭官當時得悉該名男子仍在場後命令警方將他帶走調查,期後證實涉事男子的手機內沒有法庭相片。翌日,法庭下令禁止該男子進入庭內旁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