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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 蘇嘉豪:市政機構選舉非重複地方自治

【市民日報, 2017/11/12】《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文本昨日舉行第二場公開諮詢,議員蘇嘉豪稱,行政長官同市政機構的諮詢委員是委託及被委託關係,將委託說成「委任」是偷換概念,即使市政機構設選舉亦不代表有政權性質,亦非倡議重複市議會及地方自治舊路,市政事務應在地區解決,諮詢委員會應由一人一票選出。公仔箱論壇: M* V4 K* l* w2 `5 M

" t$ }7 r/ x3 ^+ \) I" S  }  地方事務應在地區解決
% Z+ i" u% j& g  政府昨舉辦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第二場公開諮詢會,逾200人出席,近50名與會者報名發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並沒有出席。與會者鄭明軒表示,諮詢委員是諮詢機構,並沒產生權力,市政機構的決策不是由諮詢委員會的決議執行,其產生辦法,同行政長官任命之間沒有必然的衝突;倘自我設限,重複舊路,將重複民署的失敗,促重頭整理市政機構。
8 ]$ y3 \1 B1 w1 M; P5 G- J8 {  他指出:立法會有選舉同市政機構選舉沒矛盾,市政機構應恢復市政功能、設代表市民的諮詢機構,否則難將架床疊屋的系統整合,錯失全面理順市政的機會。
  x: d7 K" k# U7 ntvb now,tvbnow,bttvb  議員、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表示,目前體育委員會都是諮詢組織,當中有10個委員由55個體育總會的代表選出,都不損害體委只是一個諮詢組織;行政長官同市政機構的諮詢委員是委託及被委託的關係,不是政治及行政上從屬關係,將委託說成「委任」是偷換概念。公仔箱論壇0 }- j5 B2 @6 F* O- {& D
  他指出:市政機構設有選舉不代表有政權性質,亦不是倡議重複市政議會及地方自治的舊路,不具有行政、立法、司法、財政自主權的市政諮委會必須參考社諮委的分區模式,由該區登記地址的選民一人一票選出才具有制衡及監察作用,有助市政事務的民意矛盾毋需上升到立法會或特區政府的層面,「不是塞渠都去特首辦遞信」,市政事務應在地區解決,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應由各區登記的選民一人一票選出。os.tvboxnow.com8 U/ l0 i" d$ t" G; P% g, g
  「如你們一直在地區服務根本不需害怕。」蘇嘉豪向在場的傳統社團人士表示,有公開、平等的競爭去爭取地區民意,直接反映可達到諮詢文本所講「培養政治人才,管治、監督的政治梯隊」。
0 Y9 g: Z/ D2 Q1 [& ]  市政署代議制違基本法0 i; Q) @4 ]1 y8 Q, Z7 N0 a7 V6 Y
  與會者李家臻認為,市政署職能倘是代議制,凡事要通過表決,變相是兩級自治權,《基本法》已否定二級自治,倘行「議會制」將由服務主導變成選票主導,可能出現缺乏專業性,市政議員未必向政府負責,他認為,市政署應打造智慧城市。
) t! L! s) x! s0 v3 cos.tvboxnow.com  與會者梁鴻細表示,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在職能上缺少現時的民署監察委員會,自治機構受行政長官監督,如何日常運作,在財務、監督上要有具體安排;他建議參考民署社區座談會,要有更直接面對市民的恆常機制,快速回應居民訴求;與會者陳炳洪亦表示,市政機構在沒有監委會的情況下,如何避免民署在掘路工程上出現問題的情況?他擔心可能出現貪污,質疑新機構由誰負責監管財政及運用情況。os.tvboxnow.com! h2 C1 {& s% q/ S; P  @
  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3場公開諮詢會已全部舉行,諮詢期至本月23日(星期四),市民仍可於專題網站http://www.omspp.gov.mo/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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