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之中,劉偉城被判刑一年11個月、王琨駿一年10個月,兩人均緩刑五年。陳俊穎被判刑一年九個月、林煒軒一年八個月,兩人緩刑四年,四人緩刑期間均交付保護管束。$ e( @8 d3 \, j8 |# ~9 S+ \
(台北綜合訊)四名新加坡男子在台灣被控性侵兩女子一案昨天宣判,被士林地方法院以“趁機性交罪”判監不超過兩年,但他們都獲得至少四年緩刑。根據台灣法律,他們無須坐牢,可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q9 ]! b$ G7 C' Y0 Z2 V
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昨天受詢時表示,將繼續為這四名新加坡人提供領事援助。
! e: K) V# G: }7 T, k, Y9 h. sos.tvboxnow.com綜合《蘋果日報》、自由時報電子報等台媒報導,四名被告中,劉偉城被判刑一年11個月、王琨駿一年10個月,兩人均緩刑五年,陳俊穎被判刑一年九個月、林煒軒一年八個月,兩人緩刑四年,四人緩刑期間均交付保護管束。
) q8 b) x- D/ t) B( qos.tvboxnow.com據報導,士林地院合議庭考量,四人在台灣及新加坡都無前科紀錄,已認罪並和兩名被害的台灣女子達成和解,獲得她們原諒,且四人仍是大學生,若要在台灣入獄服刑,將使學業長期中斷,不僅不利回歸社會,也徒增社會成本,其中王、劉、陳三人更在異鄉被羈押八個月,已是十分嚴厲的教訓,因此給予輕判、緩刑。
% U( `# Y4 Q7 Q. n不過,法院也指出,四名被告出國遊歷,不思維護國家形象,卻藉酒放縱私慾,造成兩名受害女子心理嚴重受創,因此仍維持限制出境,不得回國,緩刑期間必須在台接受保護管束,定期向執行檢察官報到,檢方日後可視狀況改以驅逐出境取代保護管束。. ^5 O6 |, b( h( ^, J' @7 w
台網民炮轟刑罰太輕此案的裁決引發台灣網民熱議,紛紛炮轟刑罰太輕,質疑台灣司法制度。
# V* w, r! k: ios.tvboxnow.com一名網民在《蘋果日報》網頁留言說:“四人應該慶幸在台灣判那麼輕,連關(坐牢)都不用,全緩刑,在新加坡都要鞭刑了。”另一名說:“面對人民對司法案件的懷疑與憤怒,對法官判決的質疑,難道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tvb now,tvbnow,bttvb! s% |1 }! j1 p
根據台灣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對於男女利用其心神喪失、精神耗弱、身心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可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t# T9 X* H6 u0 ~2 G據本報今年3月報導的案情,四名被告年齡皆為23歲,劉偉城是台灣一所大學的交換生。他的三名友人王琨駿、陳俊穎和林煒軒去年12月赴台遊玩。12月11日晚,劉偉城邀請在夜店認識的A女到一間租用的套房喝酒聊天,A女帶她的女性友人B一同前去。12日凌晨,兩名女子喝醉倒在客廳沙發上,王琨駿將A女扶到房間裡,與劉偉城、陳俊穎輪流進房性侵她五次。林煒軒當時也將B女扶至另一房間性侵。tvb now,tvbnow,bttvb/ u3 o# p# [: v P4 l) u
士林地院合議庭考量,四人在台灣及新加坡都無前科紀錄,已認罪並和兩名被害台灣女子達成和解,獲得她們原諒,且四人仍是大學生,若要在台灣入獄服刑,將使學業長期中斷,不僅不利回歸社會,也徒增社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