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任職清潔工的獸父涉嫌非禮三女兒案,今於區域法院續審。現年24歲的大姐姐X下午出庭作供稱,作為繼父的被告於7年前強吻她,由於被告去年出手打媽媽,X認為不能再容忍被告,遂報警處理。 法庭安排了屏風讓X與公眾席人士及被告隔開。X作供指,媽媽與被告於2008年結婚,被告常以雙程證來港,與母女二人居於土瓜灣美景樓的劏房單位。直至2009年夏天某日,她當時17歲,媽媽上班,她不用上學,家中只有她和被告二人,被告突然將她按在牀上,X睡在下面,被告則壓在上方,並用雙手捉著X的雙手強吻她,他們嘴對嘴約10秒,直至X踢被告才肯鬆手,她立即離家找媽媽,但並無第一時間告知真相,反而在翌日媽媽查問後才和盤托出,但當時媽媽並無任何回應。* Y0 D ?6 s# ^: ?+ w
X於2010年搬走,亦沒有再讀書,現時育有5歲及2歲的小朋友。直至2016年5月1日,X才就事件報警,她解釋被告曾出手打媽媽,她覺得不能再容忍,又指之前不報警,是因不想回想起和被告生活的日子。tvb now,tvbnow,bttvb$ r$ T! @4 f, N6 R, W
案件明天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