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批評地政總署對佔地及違契行為採取放任及被動策略,容許違規者可在「零成本」下,藉着申請短期租約或短期豁免地契條款,將違規規範化;又指地署拖延處理申請個案,有個案申請近20年後仍未妥善處理。地署表示將收緊處理規範化申請,不再因應業權人或佔用人提出規範化申請而在處理申請期間暫緩執管行動,以防有人透過提出申請拖延署方的執管行動。' ]% `! Y) E0 ]8 m% q. q# e6 G3 u9 x* y
違例「規範化」 地署擬收緊處理" j7 d& E/ C' C% W2 k+ N; y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調查發現,新界有村屋業主於1995年透過申請短期租約,盼將其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經營露天茶座的行為規範化。地署起初基於村民反對而拒絕其申請,但其後該業主再次提出申請時,又改為原則上批准申請,但要求業主須先自行處理村民的反對意見。) r$ V$ U) @! h8 t5 _8 D
惟該業主一直沒處理並繼續非法佔地,2010年後更轉售他人繼續非法佔地,個案被拖延近20年後仍未解決,申訴署批評,地署未能當機立斷從速拒絕相關申請,導致個案被拖延處理近20年,期間該業主可在零成本下繼續佔地,而公帑毫無進帳。
* n+ O G5 k. h3 U$ {- H0 S8 x& Oos.tvboxnow.com根據相關指引列明,短期租約申請個案須於約半年內完成處理,短期豁免申請則須於4個月內完成。惟各地政處於2012至14年間處理的個案基本上全部超時,其中2012年有短期豁免申請個案需時51個月,逾時11.75倍,而個案最終遭拒。
9 E; i: H6 A7 c- `. {- Y/ F地署解釋指需時較長的個案一般涉及要處理地區人士的反對意見,以及其他部門就土地用途提出的要求和技術問題等。
/ ~! g1 W( Q4 t/ F: @4 p# ?倡調配資源抽查 防先斬後奏
" D8 C. L% C) R. q! ]* v申訴署又批評地署在市民投訴或傳媒揭發後,才處理相關違規情況,但其後又容許違規者申請將之規範化,變相是鼓勵及縱容「先斬不奏」及「先斬後奏」,建議地署應調配資源抽樣巡查。0 X% n! H; c* F) _+ ?8 V2 i1 y- b
地署指願意作改善,除非因牴觸政府的政策方向、對社會民生帶來負面影響及帶來安全風險的「特殊因素」,而須暫緩執管行動,否則不會再因違規者提出規範化申請而暫緩執管行動;但重申基於資源有限,未能主動巡查。
/ |. h' H" p0 K% p1 [0 P0 [/ j7 gtvb now,tvbnow,bttvb新界西立法會議員梁志祥形容,違規情況在新界多如牛毛,地署根本無可能依時完成處理申請,建議署方簡化申請程序及為主動申報違規者提供短期租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