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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工程公司東主承認向管理公司提供利益

一名大廈翻新工程的分判商,涉嫌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六十萬元利益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早前否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但早上再答辯時表示認罪。控罪指,被告莊高靚是成興工程公司東主,去年四月為美孚新邨第八期進行翻新工程,工程費共五千六百萬元,被告涉嫌向物業管理公司一名職員提供賄款,以換取對方寬鬆監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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