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根有據!]大家放心,HLEB 不可能韋伯斯特(低價)走人的,最起碼這個賽季不會
韋伯斯特條款即FIFA轉會條例第17條,“21歲至28歲的球員,可以在合同履行三年後自行買斷合同離隊,而年齡大於28歲的球員可以在合同履行兩年後買斷合同離隊。”
對此有兩個限制:
1. 球員必須在第三個賽季的球隊的最後一場正式比賽結束前15天發表離隊聲明,
2. 而且他不可以轉會到同一個國家的俱樂部。
現在早已經過了球隊最後一場正式比賽結束前15天的時間檻了,Hleb沒有發表過正式的離隊聲明,所以最起碼這個賽季他不可能利用這條跑路,
國米想要人?拿高價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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