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暑期工紛紛入職,勞工處強調,僱主未得處長批准,不得僱用十三歲以下童工,若要聘用童工,必須獲小童父母書面同意,及對方須出示修畢中三課程證明書,否則違例僱主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五萬元。os.tvboxnow.com; X7 h6 U9 ~, S! Y
5 p* G- Q1 y6 T勞工處指出,僱主聘用未成年僱員,須遵守《僱用兒童規例》及《僱用青年(工業)規例》。未滿十三歲兒童,僱主如需聘用,必先取得勞工處處長批准;年齡介乎十三至十五歲少年,要有父母提交書面同意及出示少年修畢中三課程證明書、在學證明等;至於未滿十八歲者工作,工時及工作條件均受到上述法例規管。處方暑假期間會加強巡查,特別針對常涉兒童及青年工作地點,以堵塞僱主違法行為。 |